您當前的位置:首頁-信息公開-政策標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供水事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供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務水平,更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從事供水工作、使用供水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供水,是指依托取水、輸水、凈水、配水等設施向生活、生產及公共服務等提供用水,包括城市供水和農村規?;┧?。本條例所稱農村規模化供水,是指通過設計供水量、供水人口達到規定規模的集中供水工程或者通過城市供水管網延伸工程向農村(包括鄉鎮和村莊)提供用水,不包括農業灌溉供水。第三條 供水事業發展應當貫徹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城鄉統籌,堅持公益屬性,實行開發水源和節約用水相結合,持續增強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促進供水服務均等化。第四條 國家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供水事業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供水事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供水安全保障承擔主體責任,加強對供水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研究和協調解決供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將供水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第六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
一、《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1號)發文機構:威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24年12月1日,現行有效。二、《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規定》(威政發〔2013〕41號)發文機構:威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13年10月1日,現行有效。三、《威海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威水供排發〔2021〕4號)發文機構:威海市水務局威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威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財政局,施行日期:2021年8月15日,現行有效。四、《山東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務規范》(DB37/T940—2020)發文機構: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施行日期:2020年3月25日,現行有效。五、《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1號)發文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施行日期:2014年1月1日,現行有效。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七號)發文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8年6月1日,現行有效。七、《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建城規〔2021〕4號)發文機構:住房和城鄉
?(2024年10月11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1號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為了加強污水排水管理,保障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設施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和相關設施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第三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污水排水與處理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污水排水與處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保障污水排水與處理所需資金。第四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相關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城鎮污水排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根據《城市供水條例》(國務院令第158號)和《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6號)等法規、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诙l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和工業新區苘山鎮、汪疃鎮范圍內的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 〉谒臈l 威海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是本市城市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供水的監督管理工作?! ∷?、環境保護、衛生、質量技術監督、規劃、物價、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城市供水經營單位負責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確保城市供水設施正常運行。 第五條 城市供水實行計劃供水、節約用水,優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安排工業用水和其他用水。?第二章 供水工程建設? 第六條 城市供水專業規劃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 新建、改建、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的標準和規劃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一節一般規定第二節工業水污染防治第三節城鎮水污染防治第四節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第五節船舶水污染防治第五章飲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體保護第六章水污染事故處置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
1總則1.1編制目的及依據:為提升城市公共供水規范化服務水平,根據《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標準》《城鎮供水管網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山東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務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1.2術語及定義城市公共供水:指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供水服務:供水企業的供水以及與用戶在新裝接水、營業收費、設施維護、投訴處理等過程中接觸的活動。供水設施:指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取水井群(井)、管網、水廠、閥門、結算水表、二次供水設施和其他附屬設施。二次供水:當生活飲用水對水壓、水量的要求超過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設施供水管網能力時,通過儲存、加壓或深度處理和消毒等設施經管道進行供水的方式。貿易結算水表:供水企業與用水單位、個人之間直接用于水費結算,并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的計量器具。用戶供水設施:指由供水用戶投資建設、未移交給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的,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相連的供水管道、儲水池(箱)、加壓設備及其它附屬設施。1.3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
山東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務規范.pdf
威水供排發〔2021〕4號各區市住建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局、發展改革局、公安局(公安分局)、財政局,國家級開發區建設局、衛生健康管理辦公室、經濟發展局、公安分局、財政金融局,南海新區住建交通應急管理局、公共服務局、經濟發展局、財政與審計局,市水務集團:為進一步規范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建設、運行和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市水務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公安局、財政局聯合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威海市水務局?????????威海市衛生健康委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2013年9月18日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3年10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1號公布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并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
???????????????????????????(建城規〔2021〕4號)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務局,重慶市經信委,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將修訂后的《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n
山東省威海市上海路58號
24小時咨詢服務電話 : 0631-5976111
微信公眾平臺
Copyright ? 2009-2024 威海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版權所有